注册版权登记有以下程序:
1.填写注册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和作品权属材料证明文件;
3.缴纳注册申请费;
4.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5.登记机关进行作品审查;
6.登记机关做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