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