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通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方式过户给别人,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