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债务人跑了解决方法如下: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3、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如果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再启动执行程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