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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9 01:05:49

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如果没有进行通知,从而导致的损失将有没有进行通知的承担,但是如果进行的了通知而导致交接产生损失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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