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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发布时间:2023-09-09 01:11:45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做: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526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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