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的事项有:
1.继承公证必须由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亲属证明;
3.遗产为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