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出质人的义务是:
1、不能再将专利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2、向质权人交付专利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3、办理出质登记;
4、出质人享有的权利是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