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决债权是指正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尚未有裁决结果的债权。法律规定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但是未决债权在裁决结果确定前,其表决权应受到限制,财产分配时可采取提存方式。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