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期限届满还想继续使用商标的,可以申请续展,续展要在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或者期满后六个月内申请。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提出续展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