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01:15:39

认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进行潜逃的相关标准为: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温馨提示:
本文【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是什么】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