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收违约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租人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且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情况下,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