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拆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不归公安管的。
一般房屋被强拆都是由行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房屋被强拆时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