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人(自然人、法人)已经申请并获得了一项专利权;
2、他人在上述专利权的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实施该发明创造或者为实施该发明创造做好了必要准备;
3、先用者在授予专利权后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继续其实施行为;
4、专利权人认为先用权人侵犯了其专利权,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在先实施行为并未构成能够使该专利权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
《专利法》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