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债权申请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二、债权人要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是利害关系人;
2、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三、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