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核心的机构一般有两个。
一是版权行政管理处。
二是版权执法处(版权争议调解处)。
《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