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证据,对于此类证据应及时向公证处申请做公证,通过及时向公证处申请做公证等方式将之固定下来,可以增强证据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