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的,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相关司法人员会予以记录。写好起诉状后,携带好借条等证据和起诉状到人民法院交诉讼费并立案。然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如果对方仍然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做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