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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的能否进行变更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3-09-09 01:36:46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但如果逮捕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判处死刑的能否进行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判处死刑的能否进行变更强制措施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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