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工伤,在破产清算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