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所作的允诺内容具体确定,对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对方有理由相信其为合同内容的,该允诺视为合同条款。
本条属于一般规定,也就是说允诺不仅作为某一个合同的内容,所有同类合同都要将此视为合同内容。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