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欠款人死亡了,家人要还吗

欠款人死亡了,家人要还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01:45:18

欠债人死亡,家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家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家人放弃继承的,对欠债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欠款人死亡了,家人要还吗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欠债人的配偶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欠款人死亡了,家人要还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