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申请书,准备好相关材料,向银行提交申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注册人凭商标注册证和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调查核实借款人借款目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质押商标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并及时答复借款人;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应当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审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审报告》,并凭该报告及相关资料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后银行和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双方应签署之日起15天内书面质押合同,适用于国家商标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承诺;
5、签订贷款合同;
6、借用人应当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基本情况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