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根据《合同法》第345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866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