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购房合同:
1、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购房合同、以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合同;
2、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3、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事后代理人不追认的合同;
4、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