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设计人对其职务发明创造,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呢

设计人对其职务发明创造,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呢

发布时间:2023-09-09 02:05:30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发明人和设计人可以通过和单位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奖励和报酬事项,单位也可以在其规章中规定奖励和报酬的获得情况;如果合同和单位规章中都没有规定的,单位应该按照专利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

设计人对其职务发明创造,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呢

因此,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的,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同时发明人和设计人还享有署名权。

温馨提示:
本文【设计人对其职务发明创造,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呢】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