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许可合同中是不可以约定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条款的,否则订立的技术许可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四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