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再订立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否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专利法》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