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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内容

发布时间:2023-09-09 02:11:29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内容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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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内容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法》第29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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