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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债权转让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9-09 02:13:50

虚假债权转让的,属于以欺诈的手段实现债权转让,损害了受让人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发现被欺骗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转让行为。如果第三人请求撤销假债权转让行为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虚假债权转让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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