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等同于一人公司。由于公司的全部股权实质上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上是一人公司,应按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