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商标抢注即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二)抢注过期未续展商标。
(三)抢注法律保护区域之外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