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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能否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15 18:44:30

清算组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以清算组在清算活动中,不能与其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清算组能否与他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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