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春节法定节假日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休息7天。节假日期间,派出所派出所值班人员应对节假日期间的各种治安状况,确保辖区人民安居乐业。户籍室按节假日照常休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