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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发布时间:2023-09-09 02:30:34

若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房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帐时间与下次提取到帐时间间隔必须满180天或以上。

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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