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9-09 02:30:11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企业合伙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温馨提示:
本文【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的情形是怎样的】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