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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可以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进行催收

发布时间:2023-09-09 02:25:57

物业公司并非供水、供电一方,没有私自停水停电的权利,更不得以此种方式催收物业费。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可以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进行催收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可以采用停水、停电等方式进行催收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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