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时,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