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转让股权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