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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工伤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18:45:43

对于与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结果不满意,员工及其亲属可以向法院进行再次申诉。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与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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