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后随时可以变更名称,没有时间限制。
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