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宣布破产的,则应当中止执行,然后公司会进入破产程序,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以及债权债务。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执行申请人需要向受理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清算所得的财产会用来偿还债权人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