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自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法律依据:
《强制戒毒办法》第十五条
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