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