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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

发布时间:2023-09-09 02:49:35

股东不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是否可以只分红不承担债务

不过股东在完成了出资义务的情况下,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身就不需要再额外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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