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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借款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发布时间:2023-09-09 03:01:39

(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必须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借款人应是经工商登记的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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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借款内容上看,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4)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5)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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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法院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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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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