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如果经查实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会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扣分是处罚的方式之一。
比如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要扣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
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