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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不让行怎么定责

发布时间:2023-09-09 02:49:56

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处二十至两百元罚款或者更多。

交替通行不让行怎么定责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驾驶时不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因有前款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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