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发布时间:2023-09-09 03:02:24

买受人可以通过询问售房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等方式,确定房屋是否有居住权。

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居住权实质上将房屋产权与使用权主体进行了划分,房屋产权人拥有对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权,但没有处分居住权的权利。

故房屋产权人对该类房屋进行买卖时,应向买受人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在买受人知晓居住权设立情形前提下,双方协商房屋买卖事宜。

若产权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买受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得知居住权的存在而无法居住使用,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或以违约为由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买家如何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