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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逃逸自首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09 03:00:51

电动车肇事逃逸后,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肇事逃逸者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自首的,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电动车逃逸自首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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